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珞璜工業園繞城南片區十字干道(馬南大道、南區大道)道路工程一期已由江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津發改投〔2018〕460號、津發改珞園〔2018〕 73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重慶江津綜合保稅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籌等多渠道解決,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重慶江津綜合保稅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工程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珞璜工業園繞城南片區十字干道(馬南大道、南區大道)道路工程一期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項目
2.2工程地點:重慶江津綜合保稅區
2.3工程規模:珞璜工業園繞城南十字干道(馬南大道、南區大道)道路工程(一期)中包含馬南大道南延段和南區大道(一期)兩條道路,(1)馬南大道南延段:道路全長1253.307m,城市次干道,道路標準路幅寬度為32.0m(32.0m=5.0m人行道+11.0m車行道+11.0m車行道+5.0m人行道)和26.0m(26.0m=5.5m人行道+7.5m車行道+7.5m車行道+5.5m人行道)兩種形式,設計車速50km/h;(2)南區大道(一期):道路全長1815.492m,城市次干道,道路標準路幅寬度為44.0m(44.0m=3.5m人行道+5.0m綠化帶+11.0m車行道+5.0m中央分隔帶+11.0m車行道+5.0m綠化帶+3.5m人行道),設計車速50km/h。項目總投資約為9900萬元。
2.4 服務周期:從合同簽訂之日至取得審計機關審計報告為止。
2.5招標范圍:(1)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變更的咨詢,并協助委托方進行合同管理。
(2)審核投標工程量并建立工程量臺帳;測算或審核項目中的暫定金額(暫估價材料、設備)的實際發生工程量和綜合單價;審核新增項目工程量及綜合價。
(3)審核材料價格。
(4)對工程變更進行技術經濟分析和論證, 測算增(減)造價,向委托方提供造價控制意見。
(5)審核現場簽證的合規性、及時性、完整性、真實性,對現場收方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和確認,保證按時到場。
(6)參加與造價密切相關的隱蔽工程、工程階段性驗收、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保證按時到場,形成工作記錄。
(7)分析工程索賠依據,防止或減少“工程索賠”事件的發生,協助委托方處理索賠與反索賠費用的界定;記錄現場動態,收集證據,做好“反索賠”咨詢工作;審核“工程索賠”報告書。
(8)根據工程形象進度和承包人送審進度月報,對當期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及需支付的進度款進行審核(包括審核設計變更工程量、工程變更、現場簽證及洽商的費用、新增單價、驗工計價),單獨提出支付意見,形成相應的工作記錄;
(9)設立現場辦公場場所,建立定期例會制度;參加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工作聯系例會(如監理例會、設計交底會、現場洽商會等),及時掌握施工過程中對造價的影響情況。
(10)審查項目竣工結算,并出具項目竣工結算審核報告;審核報告應在委托方提供齊全的竣工資料后 60 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11)對每個承包人報送的竣工結算進行初審,初審結果與最終審計結算金額的誤差控制在±5%以內(非造價控制單位的原因除外)。
(12)不得泄露跟蹤審查過程知悉的國家機密和商業秘密。
(13)本項目若接受國家審計,應配合委托方完成國家審計工作;
(14)《重慶市物價局關于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13]428號)中要求的施工階段工程造價全過程控制服務工作內容;與工程造價相關的其他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具備如下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部頒發的有效的工程造價咨詢甲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起,在重慶市江津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自行下載招標文件、招標補遺、答疑等全部招標資料。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為 2018 年 12 月 7 日 13 時 30 分至 14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遞交地點為江津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津幾江街道塔坪路219號祥瑞步行街津華大廈二樓)。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重慶市招標投標綜合網和重慶市江津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標人:重慶江津綜合保稅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江津綜合保稅區
聯系人:羅君
電 話:023-47688608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國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區泰山大道東段98號華宇北城商務街2幢17-9
聯系人:傅虹蔚
電 話: 023-6768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