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_鹽城先鋒國際廣場三期酒店寫字樓項目 已由_鹽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_《關于先鋒國際廣場三期酒店寫字樓項目核準的批復》鹽發改審[2014]63號文_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_鹽城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__,建設資金來自__國有資金__,項目出資比例為_100%_。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_建筑物亮化工程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鹽城市先鋒島。
2.1.2建設規模:本工程造價約1882.77萬元。
2.1.3合同估算價:本工程合同估算價約1882.77萬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_2019 _年_2_月_26 _日,竣工日期:_2019_年6月 26_日。
2.1.5 其他:本項目工期為非連續工期,亮化工程與建筑幕墻工程密切配合,保持同步。
2.2招標范圍:鹽城先鋒國際廣場三期酒店寫字樓建筑物亮化工程,主要包括線路埋設、燈具安裝等,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圖紙為準,招標人保留調整部分工程量的權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業績要求:投標項目負責人2015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至少有一項公共建筑物(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樓、商住樓、工業廠房、物流倉儲。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樓、商住樓、工業廠房、物流倉儲的,應以扣除住宅樓、商住樓、工業廠房、物流倉儲相應指標后的業績為準)層數30層 (或構筑物高度150米) 及以上且單項合同價1000萬元及以上的亮化工程業績。本項以投標人投標時提供的符合業績要求的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施工合同、對應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須經業績項目所在地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加蓋備案章,如業績項目所在地已取消書面備案的、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未加蓋備案章印的,須提供業績項目所在地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書面證明必須明確業績工程已經過備案并注明備案時間;如提供的業績未加蓋備案章又沒有出具上述有關部門證明的,該業績必須為已錄入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項目,投標時需同時提供該平臺查詢截圖頁面和網絡平臺查詢鏈接網址,否則業績不予認可。本招標文件要求的相關指標需在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中體現,如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均未能體現本招標文件要求的相關指標的,須提供業績項目所在地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能反應相關指標的證明,或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相關指標能夠體現,投標時需同時提供平臺查詢截圖頁面和網絡平臺查詢鏈接網址,否則業績不予認可;如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或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結果反映的同一指標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標為準。如業績工程不止一名項目負責人的,本工程只認可排列第一位的項目負責人業績。上述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未提供業績、或提供明顯與招標文件招標公告要求不符的業績參與投標的,以及其他方式提交無競爭力的投標文件的,一律作為不良行為推送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公示不少于1個月,并限制其參加國有資金項目投標。
4、信譽要求:
(1)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2)招投標相關單位及個人 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招標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條失信行為的,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公示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
(3)投標人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上被公布的,自載明的發布之日開始,直至撤銷或者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5、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并具有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
6、其他要求:
(1)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特指以下三種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項目負責人擔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 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指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擔任關鍵崗位人員、不在本項目兼任本項目的其它崗位。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 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2)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及代理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之日當月向前連續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例:如開標日期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15年1-6月養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3)本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其他現場人員在中標簽訂施工合同備案時按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要求配備到位。
(4)我方承諾中標的項目經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標文件約定的處罰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價2%的扣款 。
3.3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120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和資格、經歷和業績、在建工程和信用狀況等方面的情況,發現有投標人遞交無競爭力的投標文件的(無競爭力投標是指不以中標為目的的投標,包括投標報價畸高、投標文件故意漏項缺項、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違反招標文件中已醒目標識的無效投標條款且事先未質疑、有業績要求未提供業績、或提供明顯與招標文件招標公告要求不符的業績參與投標的等情形),提請評標委員會先進行廢標,并作為不良行為推送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公示不少于1個月,并限制其參加國有資金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_2019_年 2_月_3 日至_2019_年 2_月 18 _日;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鹽城市招投標會員網上交易系統(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__305__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19年_2 月_21日_15_時_00_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價隨機確定中標人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鹽城市建設工程網上會員系統上發布。
9. 投標單位在誠信庫中錄入的所有信息均應真實有效,并應及時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時更新和完善,其責任自行承擔。投標單位錄入虛假信息的,經查實作為失信(不良行為)行為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間,本省行政區內其它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10. 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11. 聯系方式
招標人:鹽城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市世紀大道與西環路交叉路口 地址:鹽城市錢江財富廣場A座4樓
聯系人:楊莉君 聯系人:吳滿霞
電話:0515-80552022 電話: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傳真: 傳真:0515-89803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