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婁底市明園安置基地(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工程 已由婁底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婁發改行審【2018】44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招標人為婁底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明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婁底市明園安置基地(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工程;
2.2建設地點:南垅街與株南路(明園路)交叉口東南角處,吉星路以西,株山公園東門以南;
2.3項目規模:婁底市明園安置基地(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工程;(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該工程建安預算費用20305964.90元。
2.4工期要求:360日歷天。
2.5質量要求:達到《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工程標準;
2.6保修要求:按建設部[2000]80號令保修;
2.7招標范圍:包括1#、2#、6#、7#、8#、9#、10#、11#、12#、13#、14#、15#、16#、17#棟基礎工程(其中1#、2#、6#、7#、8#、9#、10#、13#、15#、16#棟為人工挖孔樁基礎,11#、12#、14#、17#棟為條基與獨立柱基相結合)、擋土墻工程、道路及室外排水工程等。(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2.8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且查詢結果與其投標信息一致)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為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書注冊單位與投標人一致,且無在建工程;
3.4 擬任技術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5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本項目的擬任項目負責人;
3.6本項目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投標人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湘建建[2015]57號文件《湖南省建設工程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標準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配備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擬任主要項目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并提供近6個月(2019年3月-2019年8月)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證明,且無在建工程;
3.8本項目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的配備采用承諾制,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承諾:中標后按照湘建建[2015]57號文件規定的數量配備到位,且無在建工程;
3.9省外企業主要項目管理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或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應提供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如不能提供真實性證明的,則在投標函部分規定處提供證書真偽查詢官方查詢網址及結果)。省外企業應提供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施工項目部主要項目管理人員無在建工程證明(如不能提供無在建證明的,則在投標函部分規定處提供其官方查詢網址及結果);
3.10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自2018年10月11日以來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提供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網上查詢截圖并提供查詢網址)。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監督[2018]238號文件中的“綜合評估法(I)”和婁建發[2019]41號文。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擔保
本項目不需要投標人提供投標擔保金,但投標文件中必須附上相關承諾。投標擔保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窗口辦理CA認證后,請從即日起,自行在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ldggzy.hnloudi.gov.cn)選擇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用湖南CA證書登陸后才可獲取招標及相關文件進行網上下載招標相關文件(包括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修改及補充文件等)。
6.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4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網上發布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6.4投標人應自行在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單、圖紙等相關招標資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應及時關注網上相關招標信息,如有遺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載或下載不完整)招標人概不負責,所造成的投標失敗或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9年10月31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地點為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政務中心四樓)。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交驗相關原件并簽字;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婁底日報上發布。
9.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婁底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招 標 人:婁底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明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