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省局機關辦公樓購置電梯及改造安裝工程項目(一標段)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建設資金為109.9萬元。依據吉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辦公室下達的采購計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省局機關辦公樓購置電梯及改造安裝工程項目(一標段) 2.1.2招標編號:CCKSTC-18ZFGC0064-1 2.1.3采購計劃編號:項目采購X[20180704]-2075號 2.1.4招標范圍和內容:局部樓板拆除及重建,局部加固(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1.5工程預算:109.9萬元 2.2 工程建設地點:長春市南湖大路1518號 2.3 計劃工期: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1月10日。 2.4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 3.2 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特種工程(結構補強)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類似業績至少一項,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具備高級工程師職稱,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應無在建工程,否則按廢標處理。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5 外埠企業需按照吉建辦【2017】57號文件辦理入吉備案登記,備案登記成功后方可參與投標;外埠企業擬投入本項目人員亦需符合吉建辦【2017】57號文件規定。 3.6 投標企業參加政府活動中需查詢信用信息記錄方可參加(詳見財庫【2016】125號)。 3.7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公休日、節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00(北京時間,下同),到吉林省政府政務大廳4樓長春市科勝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窗口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售出不退。 4.2購買招標文件須提供下列材料: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項目經理證及安全考核證或職稱證書、類似項目業績中標通知書或合同、被授權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托書、近半年繳納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憑據;近半年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近三年(2015-2017年)財務審計報告、外埠投標人備案證明材料、參加政府活動中需查詢信用信息記錄方可參加(詳見財庫【2016】125號),上述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一套。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8年9月3日上午10:30時,地點為吉林省政府政務大廳4樓開標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人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采購預算(招標控制價)2%的投標保證金。 5.4 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5 當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的采購預算(招標控制價)時,該投標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吉林省政府采購網、中國政府采購網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聯 系 人:羅先生 地 址:長春市東南湖大路1518號 聯系電話:0431-81895278 招標代理機構:長春市科勝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區宇光街399號 開戶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一汽支行 投標保證金賬戶名稱:長春市科勝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投標保證金賬號:694984013 聯系人:曾工 電話:0431-88525198 E-mail:keshengzhaobiao@163.com
2017年12月5日
電話:400-836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