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受委托,對采購項目進行國內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招標編號:(代理機構內部編號:shcg18-11423)
3、預算編號: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5、交付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康定路1097號西側
6、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個月內完成信息系統全部安裝集成工作,并通過驗收(其中包括1個月的系統試運行期)。
7、采購預算金額:元(國庫資金:元;自籌資金:元)
8、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促進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1、合格的供應商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截止,登錄“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如下材料:
2、凡愿參加投標的合格供應商可在至的時間內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參加投標。
3、獲取招標文件其他說明:
注:投標人須保證報名及獲得招標文件需提交的資料和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標人遞交虛假材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投標人承擔。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1、投標截止時間:,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2、開標時間:。
五、投標地點和開標地點
1、投標地點:
2、開標地點:。屆時請投標人代表持投標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開標。
3、開標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其他事項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 | 采購代理機構: | |
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康定路1097號 | 地址: | |
郵編:200042 | 郵編: | |
聯系人:吳文磊 | 聯系人: | |
電話:18121281212 | 電話: | |
傳真:26120000 | 傳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