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德市第四人民醫院委托,本代理機構對常德市第四人民醫院醫療信息軟件服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將采購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常德市第四人民醫院醫療信息軟件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政府采購計劃備案編號: 鼎財采計[2018]000496
委托代理編號:HNZJC2018-FW(CD)-071
供應商來源:網上公開征集
采購項目預算:人民幣 1060000元
采購項目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或采購項目的性質
分包號 | 包名稱 | 項目基本情況 | 預算金額(元) | 最高限價(元) | 技術要求 | 投標保證金(元) |
1 | 常德市第四人民醫院醫療信息軟件服務采購項目 | 1060000 | 1060000 | 見附件 | 20000 |
二、供應商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條件: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處罰決定規定的時間內)。
2.2 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
包名 | 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 |
第1包: | 無。 |
三、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
(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即日起至2018-10-23 在《中國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購網》(Http:changd.ccgp-hunan.gov.cn)或《常德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changde.gov.cn)進行網上下載招標文件。其下載的招標文件與書面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招標文件售價:400.00元/套/包(人民幣),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3) 澄清更正采用“網上澄清更正”方式。采購代理機構對招標文件的澄清更正均會在《中國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購網》和《常德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發布,請供應商自行下載。其下載的招標文件與書面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招標詳情
招標文件售價:每套人民幣400.00元,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支付。
開標時間:2018-10-23 09:30
開標地點:常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二開標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業廣場六樓)
投標保證金由供應商帳戶于2018-10-23 09:30時之前,匯到本公告指定的投標保證金專用帳戶,以到帳時間為準。
(1) 、供應商是企業法人的,保證金從公司帳戶打款; (2)、供應商是個體工商戶的,保證金從經營者帳戶打款; (3)、供應商是自然人的,保證金從本人開戶帳戶打款; (4)、供應商是其他組織的,保證金從該組織帳戶打款; (5)、其它說明:
①保證金賬號獲取方式:各投標單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獲取投標保證金賬號,獲取時請點擊本項目招標公告頁面底部的“獲取投標保證金賬號”按鈕。 ②本項目采取銀行直連方式查詢保證金到賬情況,請核對好投標保證金銀行賬號,打印并妥善保管好賬號申請成功后的信息單。開標時,請將信息單攜帶至開標現場,遇有保證金錯漏,將使用信息單中的保證金賬號及密碼現場查詢到賬情況。 ③若供應商使用超級網銀轉賬,請在附言處注明供應商完整的開戶行信息(例如:XX銀行XX省XX市XX支行XX分理處) ④退還時仍以轉賬方式退回到供應商原轉出賬戶,一律不退現金。重新組織招標采購時,供應商應當重新獲取投標保證金賬號,并按新賬號繳納投標保證金。
遞交保證金時,必須在銀行進帳單上注明項目名稱,分包的要注明幾包,如果沒有注明項目名稱、幾包的,由此造成無法查實保證金是否到帳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投標保證金的賬戶:
序號 | 保證金開戶行 | 保證金開戶名稱 | 保證金賬號 |
1 | 中國農業銀行常德政務中心分理處 | 常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由供應商網上自助獲取 |
五、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2)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
(3)政府采購促進殘疾人就業
(4)政府采購鼓勵采購節能環保產品
(5)湖南省政府采購支持兩型產品辦法
六、聯系方式
采 購 人:常德市第四人民醫院
聯系人:符科長
聯系電話:15307368960
地 址:常德市武陵區朝陽路69號
采購代理機構:湖南中技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左女士
聯系電話:0736-7266878/18607361212
地 址:常德市武陵區紫菱路首創名苑2號樓205室3樓
此招標公告的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
七、本項目代理服務費收取方式和金額
代理服務費由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按百分比收取),支付標準:不超過項目成交金額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