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超達招標有限公司受鎮賚縣公安局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平安城市治安監控系統、補光燈建設工程(二期)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平安城市治安監控系統、補光燈建設工程(二期)
項目編號:CDZB-2018-1001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王女士
項目聯系電話:0431-85917789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鎮賚縣公安局
地址:鎮賚縣工農街東長青路北
聯系方式:沈先生18043609027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吉林省超達招標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王女士0431-85917789
代理機構地址: 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建設街甲1號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一、名稱:平安城市治安監控系統、補光燈建設工程(二期)
二、任務通知編號:18316
三、項目編號:CDZB-2018-1001
四、采購內容:監控系統、補光燈建設工程(供貨并安裝調試)
六、供貨周期:合同簽訂后60天
七、供貨地點:鎮賚縣(甲方指定地點)
八、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質量驗收標準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七)投標人須具備省級安全技術防范行業資信等級叁級及以上證書(有效期內);(八)具備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制造(和/或經銷)本招標項目標的的合法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九)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十)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十一)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合同段投標或者未劃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以上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十二)投標人應具備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及開戶許可證。(十三)業績要求: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具有類似項目業績一項及以上(十四)財務要求: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財務報表(十五)投標人須提供近半年(2018年2月-2018年8月)連續六個月依法納稅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繳費憑證原件;(十六)投標人符合財政部關于誠信管理的要求,投標人需提供通過“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詢記錄,提供網頁截圖并加蓋公章,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詢本公司行賄犯罪記錄,且提供查詢頁面截圖并加蓋公章作為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400.0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8年10月10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16日 16: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吉林省超達招標有限公司
招標文件售價:¥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現場領取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8年11月01日 10:00
五、開標時間:2018年11月01日 10:00
六、開標地點:
吉林省超達招標有限公司3樓會議室(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建設街甲1號)
七、其它補充事宜
招標文件的發售:投標人需攜帶法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如果為“三證合一”,僅需要攜帶“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省級安全技術防范行業資信等級證書,投標人須提供近半年(2018年2月-2018年8月)連續六個月依法納稅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繳費憑證(自行編寫無效,要求內容清晰可見,否則不予受理,新成立的公司以最近的月份提供即可)、近三年(2015-2017年)類似業績一項及以上(需出具合同或中標通知書)、信用中國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的信用信息查詢記錄截圖、中國裁判文書網行賄犯罪記錄查詢頁面截圖并加蓋公章、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書面聲明、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財務報表(以上所有證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6日每天(節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建設街甲1號吉林省超達招標有限公司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為1000元,售后不退。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