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與農田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湘水農辦【2016】2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相關廳委: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湖南省水利與農田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指導意見》印發,請遵照執行。 湖南省水利與農田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湖南省水利與農田建設委員會 關于加快推進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指導意見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的批復》(國函[2013]111號)、國務院《關于印發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5號)、五部委《關于以高標準農田建設為平臺開展涉農資金整合試點的意見》(財農[2015]24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16]22號)精神,根據《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湖南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以高標準農田建設為平臺開展涉農資金整合試點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6]35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推進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指導,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為目標,按照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著力改善農田基礎設施,規范建設標準,明確管護責任,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為確保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省建成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的高標準農田3316萬畝,建成區域畝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建成的高標準農田集中連片,田塊平整,水、電、路配套設施完善,耕地質量和地力等級提高,科技服務能力加強,生態修復能力提升。 (三)基本原則。一是鼓勵整合,縣為主體。《通知》明確的20個試點縣市區必須嚴格按照試點方案要求,在“一個規劃、一套標準、一個平臺、一次考核”原則下, 按照“多個渠道進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思路,進一步創新整合機制、加大整合力度、拓展整合平臺,探索資金整合的新模式、新路徑。支持和鼓勵其他85個非試點縣市區參照試點縣市區的整合思路,以縣市區為平臺,加大資金整合力度,切實提高各類涉農資金使用效率。二是集中投入,整體推進。要按照省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要求,加強與相關規劃銜接,統一規劃設計,統一施工建設,確保集中投入、連片實施、整體推進,建一片成一片。三是建管并重,良性運行。規劃縣市區要進一步創新機制,落實管護主體、管護責任和經費來源,健全完善運行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二、工作內容 (一)統一規劃。各規劃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湖南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要求,加強與各專項規劃銜接,在認真摸底調查基礎上,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編制全縣(市、區)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方案(規劃),明確高標準農田建設目標任務、建設區域、建設內容,重點推進機耕道、灌排、水源等骨干工程建設。縣市區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經評審后報縣市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領導小組審查,由市州人民政府審批,報省水利與農田建設委員會備案。試點縣規劃審批前應先提請省水利與農田建設委員會進行合規性復核,復核同意后由市州人民政府審批。 (二)統一標準。各規劃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在嚴格執行高標準農田建設湖南省地方標準前提下,結合當地實際,因地制宜制定縣域建設標準和投資標準,并嚴格按照標準執行。 (三)統一平臺。各規劃縣市區人民政府是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資金整合的責任主體,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起“政府主導、部門配合、項目統籌、責任明確、連片推進”的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機制,重點開展權屬確定、土地平整、農田水利、耕地質量、農技服務、機耕道路、生產設施配套等建設。 (四)統一考核。對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使用和建設任務完成情況,統一開展績效考評和相關總結。每年底,縣級相關職能部門依照各專項有關驗收規程、規定,組織完成專項驗收,專項驗收合格后由縣級高標準農田建設領導協調機構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統一竣工驗收。非試點縣市區由所在市州高標準農田建設領導協調機構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考核,考核結果報送省水利與農田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試點縣市區由省水利與農田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統一開展考核。高標準農田建設考核納入地方政府考核目標,實行獎懲掛鉤。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抓得實、管理好、實施成效顯著的縣市區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績效差、問題突出的縣市區進行通報,并對主要責任人進行約談問責。 三、資金整合范圍和方式 (一)明確資金整合范圍。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整合范圍主要有財政、發展改革、農業、水利、國土資源、林業等部門中央、省、市、縣各級安排用于農田建設方面的涉農資金。重點整合以下資金中可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部分: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資金、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資金中用于測土配方施肥的支出、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投資、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田間工程投資、農田防護林網建設以及其他涉及農田建設資金等。有基本煙田土地整理任務的,要將煙田土地整理資金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統籌安排。 (二)創新資金整合方式。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的整合,可以重大項目為平臺推進資金整合,可以規劃區域為平臺推進資金整合,也可以突破部門界限,跨部門、跨渠道推進資金整合。支持和鼓勵規劃縣市區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自主創新,努力探索“源頭不變、資金整合、統籌安排、形成合力”的整合模式。結合行政體制改革進程,實現“源頭整合、縣為主體、省市監督”的目標,切實做到整體推進,提高投資效益,建立科學、合理、高效的整合資金建設高標準農田的新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完善省水利與農田建設委員會成員單位參加的協調機制以及“一個規劃、一套標準、一個平臺、一次考核”的項目建設管理機制,進一步明確職能職責,協調解決高標準農田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市州人民政府要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領導協調機制,加強對縣市區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指導、協調和考核。縣市區人民政府是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資金整合的責任主體,要成立主要領導掛帥,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領導協調機構,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職能職責,加強溝通銜接,密切配合,確保工作積極穩妥開展。 (二)精心組織,周密實施。各規劃縣市區要在統一規劃基礎上,嚴格遵循集中連片、整體推進的原則,編制好年度實施方案。優先安排連片規模較大、水源條件有保障、增產潛力較強、農戶建設意愿較高的糧食生產區作為建設區域,同時兼顧規劃區山洪水毀農田區域。嚴格按照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進行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和驗收,實行田、土、水、路、林、電、技、管等整體推進,發揮效益。省有關部門要將涉及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年度投資計劃及時抄送省水利與農田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三)拓寬渠道,籌措資金。創造條件、搭建平臺,做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積極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和銀行信貸的支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引導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和工商資本投資建設高標準農田。 (四)創新機制,提高效率。鼓勵規劃縣市區創新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體制機制,積極調動鄉(鎮)、村兩級基層組織積極性,充分發揮農戶主動性和參與度,對于投資少、操作易、技術含量低的小型項目,在嚴格規范自建項目技術路徑和審批程序、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和效益前提下,可采用“四自兩會三公開”建管模式,減少管理環節,降低建設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五)強化監管,確保實效。建立健全項目管理機制,切實強化監督檢查,認真執行項目立項、設計論證、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和竣工驗收等制度,推進項目建設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強化和規范資金使用管理,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和實施進度支付,嚴禁滯留、截留、挪用、變相套取建設資金。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