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培訓班的通知 | |||
【頒布單位】 | 財政部 | 【文 號】 | 財干教〔2017〕77號 |
【頒布日期】 | 2017-08-10 | 【條法類別】 | 會議培訓 |
【實施日期】 | 2017-08-10 | 【法規層次】 | 財政部規范性文件 |
【時 效 性】 | 有效 | 【二 維 碼】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
財干教〔2017〕77號
關于舉辦《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
管理辦法》培訓班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經財政部領導批準,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與國庫司決定舉辦《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1.《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的背景。
2.《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的原則。
3.《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
4.《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重點條款解讀。
二、培訓對象
中央預算單位負責政府采購業務的相關人員,每單位2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負責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相關人員,每單位3人;中央集中采購機構相關人員,每單位3人。
三、培訓時間
2017年8月30日,29日報到。
四、培訓地點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北京市順義天竺開發區麗苑街9號)。
五、培訓經費
培訓費由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按標準統一核撥。
六、其他事項
(一)請各單位嚴格按照要求派人參訓,并務必于8月22日前將報名回執(見附件)發至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電子郵箱:px@mail.nai.edu.cn。京外學員請將到達北京的航班或車次信息及學員手機號提前發至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電子郵箱:px@mail.nai.edu.cn,以便接站。在京學員請在報名回執中注明是否乘坐班車,乘車學員請于8月29日下午15:30在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北口集合,統一乘車前往。自行前往的學員請務必于8月29日晚20:30前到達學院注冊中心報到。
(二)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培訓一處潘佳,聯系電話:010-68553601、13911686233。
2.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一處李承雙,聯系電話:010-68552386。
3.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李鑫,聯系電話:010-64505042、18511585693。
附件:報名回執